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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認罪得救的祈禱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篇三十二:5

大衛曾經這樣祈禱過,神看他的內心,赦免了他一切的過犯罪惡;許多人在神的面前謙卑悔改,神亦施憐憫拯救了他們。曾經有一次我的祈禱發生了無比的效力,因為那次的祈禱救了我自己,使我脫離了極大的死亡。

約在三十年前有一天,恰好是農曆五月初五日。因為前幾天有一個病人病癒出院,她在院中與我十分談得來,時常稱讚我的服務態度與工作精神,所以臨出院前便一再邀請我必須在五月初五日端午節那天和她一同去觀賽龍舟,然後要請我吃拜拜,我因她的盛情不可?,只有答應下來。到了這一天,我便整裝前往赴約,吃拜拜席的時候,大概是肉類生腐不潔淨的原因,回來後只覺得雙腳發軟,無力走路。但是又值我當夜班,無法抽空休息,只有先參加禮拜,唸畢一節經文後,我便先下樓取出些應用特品,擬再上樓當班。誰知舉腿如舉石一般,真是寸步難行;我只有咬著牙根,扶著樓梯旁邊的把手,一步一步地往上走。同事們看見我這種走法,都爭著取笑我說:「產婦來了,產婦來了。」我氣得想追打她們,焉知心有餘而力不足,不用力還可以,一用力便覺雙腿欲斷,痛入心脾。其他護士看見我這種痛苦的情形,心知有異,便立即報告護士長,護士長急忙跑來,扶著我到院長室,請院長檢視我的雙足。不一會兒,只見院長搖搖頭,她也說不出究竟我患了什麼病,只是吩咐我必須住院,因為再過不久恐怕病情便要發作。我遵命睡在病床上,說也奇怪,我剛一上床,立刻便發高熱,沒有多久,便熱至攝氏40度。這時候本院的醫生替我全身檢查,從上到下,查不出是什麼病,注射打針也屬無效,真是眾醫為我束手無策。院長為了關心我,特派一位護士小姐日夜看護我。在這生命危急的關頭,雖然我也祈求過天父,但是已經失去了祈禱的熱情(這便是未重生的基督徒的樣式)。一連二十天,熱度不退絲毫,只剩一口游絲了,眾親人圍繞在我床邊,都認定我必不久於人世。直到有一天晚上,護士宿舍的舍監潘阿油女士跪在我的面前,執著我的雙手,問我病中是否祈禱,我說常常祈禱。這時候她亦開口替我禱告,迫切祈求天父醫治我的病,若是天父的旨意要我離開世界,懇求祂接納我的靈魂;禱告時聲淚俱下,眼淚滴滿了他和我的手背。突然我的腦子閃起了一個問號,我雖然名為基督徒,亦會禱告、讀經、做禮拜、勸人信主,但我的生命還是老亞當的生命,基督的生命還沒有進到我裏面,像這樣有名無實的基督徒,死後怎能上天堂呢?地獄我又不願去,天堂又不許我去,我豈能在半空中飄蕩嗎? 唉呀!為何我從沒有想到這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呢?我所過的都是欺哄自己的生活,如今永生、永死擺在我面前;天堂地獄任由我選擇,我不能再耽延片刻,我必須緊緊抓著永生,逃脫永死!於是我一骨碌翻起身來,跪在床前,大聲流淚禱告認罪,這時候罪狀一樣一樣的擺在我的眼前,聖靈幫助我一樣樣的對付:驕傲、貪心、詭詐、虛假、污穢、怨恨、自私,這樣的一一對付認罪,直到十二點多,我知道罪都認清了,聖靈給我一個確據,使我清楚知道已經蒙恩得救,感謝主!祂釋放了我,使我從那一天起,有真實基督的生命住在我裡面!現在再也不怕死了,是死怕我了。接下去我又懇切地祈求神,若是神願意開恩憐憫我,求神立刻醫治我,不必假醫生之手或任何醫藥的功效,倘若神願意接我回去,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住,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祈禱後心中覺得充滿了喜樂平安,宛如脫去了一千斤的重擔,這是重生得救的最好憑據。這時熱度也頓由39.8度降至36.5度,精神清爽了許多。過了不久,院長與護士前來探視,見我熱度頓減,稱奇不已,護士長又親自餵我吃藥,但是我不願吞下,只是含在口裡,點頭向她們二位表謝,等她們走了以後,再把藥吐出來,因為我相信神必定要親手醫治我的病。藥吐出來以後,頓覺肚子飢餓異常,難以挨;側耳聽見外面有叫賣「冬粉菜鴨湯」的聲音,我便拜託一位看門的老伯伯替我去買一碗回來,他起初堅持不肯,唯恐我吃出亂子來,經再三拜託與保證,只好替我買回來一碗。久飢之下,吃了一碗,還覺不夠,又請他替我買第二碗。一連兩碗入肚,身心俱覺恢復力量,便熄燈安眠,一覺到天亮,宛如平常健康的人一般。經過了這一場大病,我深自知道這是神的管教,如同大衛所說的:「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神的律例。」(詩一一九:71)從此我立志終生奉獻給神,為主而活;不但做一個真實的基督徒,更立志做一個得人如魚的基督徒。但願頌讚榮耀全歸至高的主,因祂有說不盡的豐盛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