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大綱

神學學士班學制介紹
Bachelor of Theology

一.宗旨

    1. 為重生得救、有心事奉主之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者所設計之四年制課程,須修滿120學分並滿足學院所規定之畢業要求。
    2. 透過聖經、神學、教牧實踐科目及實習事奉,來培育傳道人,使其具備按正意傳講真道、牧養教會、佈道宣教之能力。

   二.入學資格

    1. 清楚重生得救之基督徒,受洗滿二年以上,且具教會服事經驗者。
    2. 高中、高職畢業者。

   三.學制

    1. 四年制課程,須修滿120學分,並滿足學院所規定之畢業要求始得畢業。
    2. 一般修業年限基本年數為四年,學生可依個人實際考量於五年內修畢(自正式入學時起算,扣除服役年限)。如有特殊情況,經申請核准者得再延長,每次延長一年,最多修業年限不得超過七年。
    3. 課方式:實體線上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