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培育決志在教會或福音機構中的帶職事奉者,提供一系列的基要神學課程,裝備學員成為一個具有「國度觀」及「國際觀」的神國度工人。
二、課程內容與安排
必修21學分,選修9學分(30學分包含聖經研究12學分、神學9學分、實踐9學分)。修滿30學分,可提出結業申請,頒發基督教研究結業證書。
(證書科學分為碩士科學分,學員經錄取轉入本院碩士科者,所修學分得依規定轉入)
類別 |
聖經研究 |
神學 |
實踐 |
共計12學分 |
共計9學分 |
共計9學分 |
必修 |
3 |
摩西五經 |
3 |
釋經學 |
3 |
靈命塑造 |
3 |
福音書與使徒行傳 |
3 |
系統神學(一) |
- |
- |
3 |
保羅書信 |
3 |
護教學 |
- |
- |
選修 |
聖經研究類自選3學分 |
- |
實踐類自選6學分 |